[摘要] 市物价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商品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013-08-05新闻) 市物价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商品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根据德州市《关于商品房实行价格备案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该局对中低价位政策性保障住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及新建商品住房在开发企业申领预售证前对销售价格进行审核备案。
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该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开盘销售时,要将所有房源全部一次性公开,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每套商品房房号、楼层、户型、面积、计价单位、销售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房。
实行商品房成本监审制度。要求对市内所有开发销售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都必须实行成本审核,开发商必须在销售或预售前15天内,持房屋销售成本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到物价局对所属房屋进行成本审核,由物价部门出具房屋销售成本审核结论书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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