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非青户籍办公积金贷款需出具居住证

青岛晚报  2016-03-20 07:28

[摘要] 为规范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结合居住证办理政策变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日前对非青岛市户籍的借款申请人出具居住证明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为规范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结合居住证办理政策变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日前对非青岛市户籍的借款申请人出具居住证明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已取得居住证明的,应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对已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请尚未取得居住证明的,应提供我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 《流动人口信息详情》(需加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章)、申贷时点近6个月社保缴存明细 (社保缴交单位与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社保缴存明细的核查通过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理栏”中“个人查询”内的“个人自助打印查询”核实。

据了解,自2016年2月起,办理居住证方法改革,居民需要在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方可申领居住证。凡是常住 在外地的人口来青岛就业、就读、有稳定合法住所都要尽快到工作单位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持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三选一)进行居住登记。在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以申领办理居住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青岛官微

有料有房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