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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个税起征点年内或将再上调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08-12-01 08:38

 各界呼吁已久的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

个税调整主调“渐进”

据悉,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提交国务院的调整方案中,关于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不过不管最终选择哪个方案实施,扣除额的标准都不会大幅提高。有知情人士透露,扣除标准将不超过3000元,而来自另外一个渠道的消息则显示,此次个税起征点可能由现在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

据了解,方案如此设计是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从现在的税收形势来看,明年税收下滑已成定局,同时增值税转型在实施又减税1200亿,这些都是新方案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各种因素综合权衡,最终上报国务院的方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标准并没有很大幅度的提·高。

然而针对外界有关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5000元甚至8000元的说法,接受采访的一位国税总局官员告诉记者,无论是从个税调整的规律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看,这都不可能。从历次个人所得税调整来看,个税调整一直是渐进的,一次性大幅提高的可能性不大。

有望赶在年关出台

除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幅度争议很大外,个税免征扣除额提高方案何时出台也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标准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调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需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据悉,人大常委会2008年安排审议的18个法律草案并没有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这就意味着,起征点不可能在今年上调。

但接受采访的国税总局官员却告诉记者,有关个税免征扣除额调整的问题,人大已经授权国务院,只要在国务院层面通过,即可实施。而今年年末人大还将有一次常委会,“即便人大的草案上并未提及这一议题,也仍然有机会进行调整”。另有权威人士透露,如果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能确定个税起征点的有关调整方案,这一项可能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华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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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您算笔账

月薪八千少缴百元

如果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收入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的人将免征个税,一个月能少缴25元钱的税;而月收入在10.25万元以上的人群免征金额,为225元。

个税金额如何计算

个税起征点变化后,每个人的缴税额度会如何变化?相关部门提供给公众一套简易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税起征点原来是2000元,现在预计将提高至2500元,若调整后,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如上图)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不含四金)-2500“这样算来,我每月至少缴100元个税,”在岛城某会计师事务所上班的李鹏告诉记者,按照他目前的月收入8000元来看,他每个月至少有望多“入账”100元。他告诉记者,按照目前起征点2000元来算,(8000元-2000元)×20%-375元=825元,他就应该缴825元的个税;如果2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行后,(8000元-2500元)×20%-375元=725元。”“如果能提高到2500元,我们就能躲过去了,”在某外贸公司做会计的刘醒告诉记者,虽然说这次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幅度还是不大,但是影响不小。对于目前青岛的工资水平来说,收入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的人肯定不少,而他就是其中一位,“虽然说即便是我们缴个人所得税也缴不了多少,但是起征点提高到2500元后,也算是对我们这些低收入群体的保护吧,”他很幽默地说。

个税能省225元

“10.25万元以下,月收入越高享受到的优惠就越多,当月薪达到10.25万元,就能享受到225元的优惠,”有业内人士算了笔账,按照目前起征点,月薪10.25万元应该缴29850元,而如果提高到2500元起征点,这样就应该缴29625元个人所得税,少缴了225元,而月收入超过10.25万元后,每个月大致都是少缴225元的税。本报记者 成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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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保证个税及时调整

从1993年到200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一直是800元,2006年1月1日起,标准上调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个税起征点再次从1600元调至2000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这么多年来已经做了多次调整了,但是到现在为止,人们对于减税要求门槛提高的呼声还是很大。“我国的个税改革似乎一直是慢半拍的,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与CPI挂钩,充分考虑居民的收入变化,通货膨胀等因素,使个税制度更公平合理,使中低收入者受益。此外,不能仅仅盯着个税改革,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税制的配套改革,最终使国人的税负更趋合理。”云南省某机关公务员朱琪说。还有专家表示,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个税起征点早已与物价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只有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等因素相联系,按照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税率和纳税扣除额,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公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财税法专家、法学博士丁一建议可以采取A、B两种方案。A方案是指建立个税与CPI的联动机制,直接将每年的CPI涨幅纳入个税征收的减除费用,“这可以说是一个相对‘一劳永逸’的办法,是最优方案”。所谓的B方案则指每年由相关财税部门拟订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案,报人大审批通过执行。

征个税应考虑地区家庭差异

人们关注个人所得税的另一个焦点是个税政策不能只侧重起征点,个税的征收应体现地区差异、家庭差异。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税制,不少网友认为一刀切的起征点难免引起新的不公平产生。地区和城市之间的收入水平、生活消费水平差距很大,这也是个税起征点未能得到一致认同的重要原因。2000元的起征点对于内陆某些地区来说可能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对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地区还是太低了。有网友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个税实行划区征收,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适用一个较高的起征点,沿海地区可以上浮20%,而其他一些地区可以下浮20%。

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还建议,应该将“起征点”调整权下放到地方,“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是,由地方根据当地的购买力、经济发展的情况来调整费用扣除额。国家税务总局保留审批权。”

另外,不少专家还指出,应该将家庭赡养人口考虑进个税调整之中。德勤广州分所税务部主管合伙人官 认为我国香港地区的例子可以借鉴。香港目前个人的免税额为10800元/年,对于配偶没有工作、有赡养父母、小孩等情况,都分别可以申请一个免税额。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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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某网站所做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主张起征点在5000元的网友占总数的34.69%,主张起征点在8000元的网友占总数的32.65%,而主张起征点在3000元的网友占总数的4.08%。

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其博客上发文指出,“我认为应该提高到8000元”。他的判断来自于历史的纵向对比,上世纪80年代刚刚开始征收个税时,个税免征扣除额是800元,当时这一数字是平均工资的16倍,而现在工资都快要赶上来了,这显然不合理。

普通的纳税人则从自身简单的生活常识来判断个税免征扣除额调整的标准。生活在北京的李露给自己算了一笔账,她一个月拿3000元钱,扣完税、保险等,再加上房租等生活必需支出,每个月都很紧张,有时候还不够花。“我认为起码我这个收入层次的就不应该缴税,起征点应该是4000元以上吧。”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则从拉动内需的角度考虑问题,他认为个税起征点的合理区间应为4500~5000元之间。

声音:

个税调整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是牵涉各方利益,一些专家、官员认为,短期内正式出台减税方案恐有难度。“如果要给个人减税,最后肯定要到我们这里讨论,现在还没有收到文件”,11月29日,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财政上花钱的地方很多,再减个税就不是很宽裕了。在年底前出台这样的措施,可能性非常小。”

不过舆论认为,个税调整对个人消费影响巨大,但对政府税收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个税总额不到税收总额的7%。当前,中国的经济数字和社会现象表明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不断加深,我们为了抑制经济增长过度下滑,需要继续贯彻国务院确定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原则。

声音:

“效果不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对提高个税免征扣除额对扩大内需效果如此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也指出,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收入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的人群受触动,但消费与投资的主力军仍然是中高收入人群,提高起征点对其意义不大。

不过,经济学家巴曙松、汤敏等多位专家在谈到扩大内需时,均提到了个人所得税调整的问题。从上次个税免征额从1600元上调到2000元,减税规模达到300亿,纳税人数比例减少到30%来看,个税调整对扩大内需的效果还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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