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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置业要当心 律师指点如何保障购房者权益

————房天下专访: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香菊

房天下  2012-11-23 17:38

[摘要] “寻找2012青岛最具性价比好楼盘”,房天下诚挚邀请了举足轻重的业内房产律师——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香菊律师作为“2012青岛最具性价比好楼盘”的置业导师,她将用自己的火眼金睛为您分辨什么才是“性价比好楼盘”,与您分享买房置业中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2年年底,青岛房天下“寻找2012青岛性价比好楼盘”评选活动重磅来袭!青岛七区五市50个楼盘精彩亮相,多维比拼火爆上演,层层选拔只为选出房地产性价比“新标杆”!

“寻找2012青岛性价比好楼盘”,房天下诚挚邀请了举足轻重的业内房产律师——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香菊律师作为“2012青岛性价比好楼盘”的置业导师,她将用自己的火眼金睛为您分辨什么才是“性价比好楼盘”,与您分享买房置业中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香菊

性价比好楼盘要素多

关于“性价比好楼盘”的定义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在董律师眼中,交通便利、房屋质量好,配套完善(购物、学校、医院、娱乐方便)、停车位充足的楼盘才称得上是性价比好楼盘。

买房置业规避“陷阱”

买房前准备:

1、售房广告宣传虚假(如说距离某商场几,但未说明是步行、还是;商场是否真的存在或者只是规划)

2、售房主体资质审核不严格

开放商要建楼,要盖这个房子之后他要获得各种的证书,虽然有一些开发商可能后期补办一些证书,只要是签合同之前他的手续都齐了,这个也是允许的。但是还是提醒大家一句,你在签合同之前还是看看,一般的开发商在售楼处都会去公示他的证书,如果没有你就要慎重了。

买房过程中应注意:

1、签认购协议时,要注意定金条款约定

如某些认购协议中一条“签认购协议之日起,**日内签订买房协议,否则定金不予退款”,其实是不合理的,应该是“买房者应该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日内前来与卖房者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房产合同产生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定金应予退还”。

2、买卖合同签订时,应规避延期交房情况

这个现象是指开放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放商的入住通知,如果超过30天或90天这个期限之后,大家是可以要求开放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大家需要仔细的看合同。

3、开发商单方面对房屋设计进行重大调整,属于重大违约行为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当中一般都会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比如小区本来规划是草坪绿地,但是后来变成车位了,这个如果碰到的话一般会涉及集体维权,众多业主都不知道这个情形,在这个情况下,开发商的确变更了很多重要的设计的话,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4、购房者应重视补充协议的签订,如售楼书上有些内容需要写入协议中

5、注意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间

如果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也就说你签合同的时候,一般开发商会约一下,在签订购房合同多少日之内,或者你交完全款多少日之内,时间不太一样,但是时间要约清楚,这个时候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你无法办房产证的,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尤其是开发商拖欠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这个时候,管房产证的地方是不会发放你的房产证的。

6、明确银行按揭下不来,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购房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之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这个意思不是说你到时候因为你自己的原因,比如你工作的相关证明开具而导致你不能获得,而是因为开发商这边提供的文件,公积金审核中心认为不符合这个条件,或者是银行也认为没有办法对你进行按揭贷款,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7、明确公摊、建筑面积(包括总面积)的约定,明确带装修约等等。

收房时应注意:

交房手续是否齐全,面积、层高是否达标,墙面主体是否涉及主体结构;

煤气宽带能否使用;

开发商建材是否符合标准;

电线、水管、燃气管道设备铺设是否规范;

交房程序是否合理;

物业管理费应该怎样交纳等等。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申请鉴定

在谈到买房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董律师表示,这是房屋的“硬伤”,现在青岛的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较少发生并不是说房屋质量都合格。根据2003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赔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院也会支持。因此董律师建议业主们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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