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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租房满5年承租人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

半岛网-城市信报  2013-10-08 08:24

[摘要] 目前,根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信报房师傅热线电话80889439,接听时间仅限上午9点至11点半。

孙女士:李沧区东李片区现在居住人口越来越多,可周围的生活配套、交通不完善,生活很不方便,请问这一区域有什么规划吗?

房师傅:东李片区位于2005年市政府批复实施的《李沧区枣山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范围内。周边规划路网有黑龙江路九水路、枣山路、金液泉路、银液泉路等,并规划配套了幼儿园、中小学、商业、社区、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规划情况请至市规划局查阅相关图纸资料。

孟先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在完成实测面积审核后,是否应向业主提供一份对应他购买那一户的加盖相关印章的测绘文件原件?华裕唐城有这个文件吗?

房师傅:由青岛华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裕唐城B3-B6号楼于7月份已向黄岛国土资源局提交了申请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的材料,现房产测绘成果已经审核完毕,已具备办理房屋权属备案条件,业主可以到开发单位的销售中心查阅。

李先生:人民二路2号筒子楼生活条件太恶劣了,啥时候能拆迁啊?

房师傅:经市北区开发建设局落实,人民二路2号已列入危旧房零星片区改造计划。目前,市北区已启动首批零星片区危旧房征收工作。下一步,市北区将根据房屋征收进展情况,适时启动剩余片区房屋征收工作。

肖先生:请问公共租赁住房目前的住房面积是多少?每月的租金是多少?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多久之后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如果能够买,价格是多少?

房师傅: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进行了落实,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进行配租时,住房保障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结构及待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等情况,统一组织配租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超过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70%确定。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屋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目前,根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宋女士:说上海路改造今年实行房屋征收计划,后又听说停了,具体计划是什么?

房师傅:经了解,上海路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由于区域内很多房屋属于风貌保护建筑,在改造的同时还需要研究风貌保护建筑的保护利用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借鉴国内比较先进的风貌保护案例,对规划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规划方案,待确定最终的意见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彭女士:即墨路最后的筒子楼,拆迁是否进行?

房师傅:经了解,即墨路属于中山路改造范围内,市政府已成立中山路改造指挥部,统一协调和部署中山路改造工作。由于中山路改造属于保护性改造,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开发,不能按照拆除新建的模式实施商品房开发,同时考虑到改造片区范围较大、涉及居民较多,因此市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房屋征收和改造。

牛先生:我想咨询一下青岛目前实时的拆迁补偿政策,假如我有一套36.8平方米的住房要拆迁,要货币补偿的话,如何补偿?

房师傅:按照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36.8平方米,如需货币补偿,计算公式:{应补偿面积部分(被征收房屋面积36.8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10平方米)+公摊面积部分〔(36.8平方米+10平方米)×23%〕}×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通过上述公式结算货币补偿价格。征收人还应支付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搬迁补助费1200元;按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11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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