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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均住房面积明年超30㎡ 加快保障房建设

青岛晚报  2014-11-10 11:38

[摘要] 记者从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我市在2014年至2016年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将不低于3.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占房源总量85%以上。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要求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消费。其中第三点要求:“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稳定住房消费”,这是时隔5年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纪要再次出现“稳定住房消费”的表述。稳定住房消费是顺应市场规律的举措,对鼓励刚需购房,改善住房条件有着积极的政策指导作用。在青岛,保障房建设的步伐正在步步加快,今年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新政对于稳定住房消费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圆梦告别蜗居住进“海景房”

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市北温莎郡经济适用房项目入围家庭名单中,68岁的滕女士喜上眉梢。不仅因为项目价格优惠,更重要的是小区处于市中心,这样的便利与实惠是她做梦也不敢想的。

滕女士告诉记者,她和老伴、女儿一家三口一直租房住,盼新房盼了十几年了。滕女士说,她看中了11号楼最边上的1号与5号户型,这个户型南北通透,光线好,面积还大,有67.4平方米。按照房价4600元/平方米来算,滕女士看好的这套房子也就30万元多一点。“这房子真好,楼层高了还可以看到海,所以我特别满意。盼了十几年,终于可以住上自家的好房子了。 ”挑选好户型后,滕女士忍不住感慨道。

这一切都得益于我市在保障房建设上创新出台配建制度,即“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有了这一制度的保证,保障房项目中出现“海景房”、“地铁房”在我市并不鲜见。

创新 配建让保障房不偏远

为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我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居民由此可以享受与大住宅社区一样的商业、教育、交通配套,低收入家庭可以就近享受城市的公共生活配套。

正是在这一创新制度下,我市保障房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地铁房”和“海景房”。记者采访了解到,好地段的保障房仍在继续配建中,如在双山保儿站附近,位于伊春路的国信紫云台项目配建了393套公租房,预计今年建成;与之一路之隔的双峰商业广场项目配建了201套公租房,预计将于2015年建成并交付使用;此外位于重庆南路99号的海尔时代广场项目配建了250套公租房,预计将于2015年建成并交付使用;淮安路17号乙项目配建了242套经济适用房,该项目今年开工,预计2015年建成并交付使用;市北区连云港路的民建大厦项目位于的中央商务区,是我市近年来地角的保障房项目,将提供72套经济适用房。

与配建制并轨实施的是集中建设制,“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完全依靠商品房配建方式很难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房指标任务,也没法满足大量的中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为此青岛保障房建设在配建的同时,并轨实施集中建设的方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新政 四类保障房实现并轨

今年7月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今后,我市保障性住房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同时将保障性住房正式由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实现了四类保障性住房的并轨运行。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已连续八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办实事,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2013年末,全市已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0.3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变化 人均住房面积增4倍

数据显示,我市人均住房面积从1992年的6.1平方米跃升到2012年的27.86平方米。与此同时,住房供需机制进入了市场化运行的良性进程。根据2013年统计公报显示,根据抽样调查,2013年年末,我市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1平方米,农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33.5平方米。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十二五”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到2015年,六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与1992年的6.1平方米相比,我市人均住房面积将增加4倍。

三年内保障房建筹逾3.5万套

记者从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我市在2014年至2016年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将不低于3.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占房源总量85%以上。

在保障房有序建设的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也实现了总体平稳,公积金使用效率稳步提高。

9月23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旨在立足我市实际,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责任,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和市场住房建设体系。记者 刘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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