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从政策层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月4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予以风险补偿。
为从政策层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月4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予以风险补偿。
新的意见对原有的风险补偿办法进行了调整,在突出支持实体经济、扩大政策受益面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助力广大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新的补偿办法改变过去按“同比多增额”核算风险指标的做法,调整为按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进行核算,只要银行有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均可获得风险补偿指标。通过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调动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增强金融机构放贷信心,减少金融机构后顾之忧。
新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按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10个实体行业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核算风险补偿,并重点突出制造业、信息网络,科技服务3个行业,实施“重点突破”,从政策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企业支持,通过从源头上保证金融机构的“贷款流”更多、更好地进入到实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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