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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开发商发“车位”财“停车难”问题加剧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7-06 14:29

[摘要] 在青岛,“停车难”早已是有车一族多年的呼声,如今此情况还在加剧。

在青岛,“停车难”早已是有车一族多年的呼声,如今此情况还在加剧。根据市交警部门新消息,目前市区的停车泊位共有9.7万余个,而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增至60余万辆,车位配比低于6:1。如今,细心的路人环顾四周,会发现道路上、小区内停满了车,停车位的日益稀缺迫使买车位“一劳永逸”的置业者逐渐增多。

“目前比较常见的车位率为0.8”,有业内人士表示,但这一配比每户还摊不上一个车位。假若每户都购买私家车,那么车位自然无法满足业主需求。所以,因为停车位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更有部分无良开发商,起码哄骗业主,大发“车位”财。

无良开发商发“车位”财“停车难”问题加剧

青岛停车位价格另人咋舌

车位价格直追房价

据了解,相当一部分市民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车位问题,往往会选择买车位。不过,现实中车位的价格,则让他们大跌眼镜。岛城不少区域的车位价格已经直追房价

据粗略统计,目前市南区车位均价在20万元以上,市北区在15万元左右,而李沧则要10万元左右。如果按照目前我市普通小区车位价格约10万元/个来计算,10平方米左右的停车位价格接近1万元/平方米。

当然,车位价格高涨也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因为车位价格过高,业主“弃车堵门”的事件也时有上演。

无良开发商发“车位”财“停车难”问题加剧

停车难长期困扰着小区业主

车位产权成“模糊地带”

据悉,车位价格目前还并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条例来约束。目前,物价部门只是对普通住宅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不仅如此,停车位的产权也是一个“模糊地带”。小区停车位有三种:业主共有车位、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一般来说,业主共有车位常见的就是小区的地面车位,这种属于业主公摊面积上的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只能由业主决定如何使用、收费,各方都不能擅自出售;人防车位一般位于地下,性质是人防工程,由开发商投资使用,产权属国家,平时可归建设方使用、出租,人防车位没法办理私人产权证。一般来说,产权车位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地下(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 (车位之间的分割点),且层高2.20米以上,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无良开发商发“车位”财“停车难”问题加剧

有些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涉嫌违规

车位只售不租,违规

面对价格高涨的停车位,很多市民想要租车位暂解燃眉之急。不过他们会发现,很多开发商以“只售不租”为挡箭牌。有小区居民反映,开发商宁愿将未卖完的停车位空着,也不愿将其租赁给无处停车的业主。“现在车位涨得这么快,开发商当然想一次卖掉省事。”有关业内人士说。

其实,对于“只售不租”的问题早有法律规定。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业主可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反映协调解决或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尽管某些小区配套车位供不应求的现实客观存在,但开发商利用监管“盲区”在销售手段上大做文章的现象也不容忽视,由此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是多种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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