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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使用率93% 暂不具备上调贷款额度条件

青岛晚报  2015-11-04 13:59

[摘要]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数据,截至10月28日,全市共有4.5万个单位124万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00.3亿元,缴存总额居全省首位。另据悉,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上调贷款额度、缩短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限,以及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数据,截至10月28日,全市共有4.5万个单位124万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00.3亿元,缴存总额居全省首位。另据悉,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上调贷款额度、缩短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限,以及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收缴规模持续扩大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收缴规模持续扩大。截至10月28日,全市共有4.5万个单位124万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00.3亿元,缴存总额居全省首位,为职工提供了稳定的住房资金积累。

截至10月中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向25.9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600.09亿元,实现贷款余额387.54亿元,贷款额约占全市住房贷款总额的20%,占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的22.47%,贷款发放额及余额均居全省首位,支持我市职工购房面积2591.47万平方米,拉动全市职工住房消费总额约1207.72亿元,为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积金使用率约9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昨日在民生在线网谈时透露,由于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上调贷款额度、缩短二次公积金贷款时限,以及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住建部等上级部门有关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背景和初衷是多数城市贷款发放率低于85%,需要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我市已自2015年9月1日起将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目前公积金个贷率远高于住建部等部门提出的85%的要求,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暂时不具备进一步调整放宽的条件,下一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会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贷款办理不超15日

对于目前的公积金办理时限,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流程,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并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一般情况下,取得抵押权证后次周即可发放贷款。

针对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二手房房龄达到或超过30年的,将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新房和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网谈中透露,二手房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价值会因折旧而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二手房的评估价值往往为市场价值的80%到90%,部分房屋甚至更低。为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手房贷款限额的确定,参照全市二手房销售均价、房龄等因素,确定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二手房高贷款额度若夫妻双方符合申贷条件高为35万元,单方高为21万元。

岛城公积金缴存数据一览

●截至10月28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00.3亿元,缴存总额居全省首位。

●截至10月中旬,累计向25.9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600.09亿元,实现贷款余额387.54亿元,贷款发放额及余额均居全省首位。

●截至10月中旬,支持我市职工购房面积2591.47万平方米,拉动全市职工住房消费总额约1207.72亿元。

●目前我市公积金个贷率远高于住建部等部门提出的85%的要求,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

骗领公积金打入“黑名单”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自今年9月18日起,我市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且暂时无法实现部门间信息核查。为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该中心下发了《关于明确贷款受理环节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单身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单身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不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具结书》原件即可。离婚职工,还需提供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政局的《》原件等证明材料;丧偶职工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等证明材料。对职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该中心有权追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将职工信息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向媒体曝光。涉嫌刑事犯罪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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