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网11月7日讯11月6日下午,青岛(楼盘)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参加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截至目前,2015年各区市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4400余套。在今年年底前,还将有多个项目达到配租要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已发布销售公告,公告预先公布了我市所有在建未配售项目和房源的基本情况。具体销售时间,将依据项目的建设手续和......
信网11月7日讯11月6日下午,青岛(楼盘)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参加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截至目前,2015年各区市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4400余套。在今年年底前,还将有多个项目达到配租要求。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已发布销售公告,公告预先公布了我市所有在建未配售项目和房源的基本情况。具体销售时间,将依据项目的建设手续和建设进度分批次确定。其中,市北区计划对宜昌(楼盘)新苑、夹岭沟、台东体育场项目实施配租。
2015年青岛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至少1万套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九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
截至目前,青岛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3.2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5年青岛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不少于1万套(户),计划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
陆杰荣介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青岛进一步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力度,在今年建筹的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了九成,逐步在我市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以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为主
目前,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额为293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二、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015年青岛已配租公租房4400余套,三项目将配租
9月7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已发布销售公告,公告预先公布了我市所有在建未配售项目和房源的基本情况。具体销售时间,将依据项目的建设手续和建设进度分批次确定,届时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将另行发布销售公告。
据陆杰荣介绍,2015年各区(市)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4400余套。
对于其他在建房源,目前住房保障部门与建设管理部门正在积极对接梳理,下步待房源达到配租条件后,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公告中将对配租房源的位置、房源数量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申请人可持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信网获悉,重庆(楼盘)中路华外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由绿地控股集团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31套,目前已经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该地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尚未达到预售条件。
此外,经住房保障部门与建设管理部门对接梳理,市北区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对宜昌新苑、夹岭沟、台东体育场项目实施配租。
根据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将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待房源达到配租条件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公告中将对配租房源的位置、房源数量、户型、租金标准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申请人可持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信媒体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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