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楼院内各类私搭乱建、圈占毁绿,城区沿街两侧违法搭建各类广告牌、亭体,随意设置各类变电箱、线杆等……这些违法建设将被集中治理。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11月15日上午,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也于近日印发。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治理工作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按照自行拆除、集中拆除、强制拆除,分类有序实施治理,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统筹推进,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相对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难点,多年来始终未走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违法建设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边村)等区域违法建设持续高发,住宅小区棚户区违建带来的堵塞消防通道等城市安全隐患愈加凸显,工业园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问题仍大量存在。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崂山小麦岛至极地海洋世界之间的海边存在大量违法建设,与我市前海一线优美的风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得极不协调;市南贵州路隧道出口南侧存在大量违建板房、帐篷,用于出租牟利,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型市场;市南山东路与闽江路路口,就是这样一个在市政府旁边的汽修厂内,经营所用的房屋居然大部分都是违法建设。”

  青岛市将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17年,完成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我市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环境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治理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治违办)负责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各区市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各街道(镇)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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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治理重点

(1)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2)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3)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

(4)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5)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6)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7)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8)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各区市、青岛红岛经济区在抓好以上治理重点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