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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七年未迁出 原房主被判赔10万违约金

青岛早报  2016-11-21 08:32

[摘要] 购买房屋后,原房主七年未迁出 ,新房主于是起诉至法院。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法院已审结此案,判决原房主赔偿10万元违约金。

买房屋后,原房主七年未迁出 ,新房主于是起诉至法院。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法院已审结此案,判决原房主赔偿10万元违约金

原告张先生诉称,2009年,其和王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应在房屋完成过户后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中的原有 迁出,但直到2016年再次出售房屋时,才发现王先生并未在约定期限内将 迁出,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迁出 违约金30万元。终法院判定违约金为1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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