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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青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实现“翻倍”

青岛政务网  2016-11-28 13:59

[摘要] 为进一步吸引高学历毕业生来青就业发展,市财政加大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工作力度,会同市人社局修订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幅提高留青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分别由600元/月、40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800元/月,实现“翻倍”,紧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提高到1500元/月、1200元/月。

为进一步吸引高学历毕业生来青就业发展,市财政加大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工作力度,会同市人社局修订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幅提高留青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分别由600元/月、400元/月提高到1200元/月、800元/月,实现“”,紧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提高到1500元/月、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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