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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路周边改造项目住宅安置工作公告 10日选房

青岛早报  2017-01-04 08:32

[摘要] 定于2017年1月6日至8日,在市北区人和路社区(郭口路5号)领取《人和路周边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安置定位选房须知》。

各位回迁居民:

人和路周边改造项目住宅部分安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于2017年1月6日至8日,在市北区人和路社区(郭口路5号)领取《人和路周边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安置定位选房须知》。

 二、定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9日,在市北区文化馆(顺兴路26号)进行选房定位。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5:30

选房时间按拆迁时验房证顺序安排如下 (具体事宜详见人和路周边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安置定位选房须知): 日期 上午 下午1.10 1号-34号 35号-67号1.11 68号-102号 103号-132号1.12 133号-164号 165号-196号1.13 197号-228号 229号-259号1.14 260号-291号 292号-330号1.15 331号-371号 372号-418号1.16 420号-457号 458号-503号1.17 504号-543号 544号-594号1.18 595号-652号 659号-730号1.19 731号-842号

三、安置定位时携带资料要求

被拆迁人本人参加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二份;搬家腾房验收证原件;《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原件,由本人选择安置定位方式。

被拆迁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全权代理,代理人需携带被拆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选房顺序号原件;《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原件;被拆迁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方可参加安置定位。选择房屋安置定位方式的,《选房定位单》不能带走,日后由被拆迁人本人领取(代理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的除外)。

被拆迁人已去世的,原则上应由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参加安置定位。如因特殊情况尚未办理继承公证,全体继承人可推选其中一人全权代理。代理人需携带被拆迁人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二份;选房顺序号原件;《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原件;全体继承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方可参与安置定位。选择房屋安置定位方式的,《选房定位单》不能带走,待办理继承公证后,由合法继承人领取。四、望居民朋友相互告知,按时到场。五、兼用房内街安置时间待定。

联系人:郭女士、纪先生

联系电话:15806566810

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青岛市市北区开发建设局 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拆迁分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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