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并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9日。
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并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9日。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调整最长贷款期限。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方面,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调整最长贷款期限上,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