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青岛楼市逐渐降温,投资客退潮,但另一方面不少刚需置业仍在路上。对于青岛的限购、限贷、限售政策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今日小编为大家完整分解一下青岛目前现行的楼市买卖政策。
针对目标:新房、二手房
限购政策:
一、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解读】
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限贷政策:
二、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三、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解读】
跟青岛上次限购政策相比,本次限购政策发布部门之多,非常罕见,可见在两会的最后一天政府落实两会精神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本次限购政策涉及了贷款方面,是联合金融机构的系统性调控;最后的时间规定没有结束日期,可见本次调控的周期还是最终要看市场情况。
对于购房客户:
外地户口在青岛近两年内有连续12个月以上社保或者个税纳税证明,家庭可拥有一套房产;
以上条件只要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中有一人符合就可购买房产(前提是资金充裕)
看限购的同时别忘了限贷,贷款有限制比例和次数,未成年子女也是不能申请贷款的,需要特别注意。
限售政策: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解读】
1. 限售房屋地域范围为本市范围,即七区三市;
2. 限售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新房、二手房),既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人才公寓、拆迁安置房及房改房,也不包括酒店、商业等非住房;
3. 五年限售仅限制2018年4月19日后新购住房。限售期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计算。
5. 因继承取得住房的限售本通知未涉及,根据《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上市交易年限以被继承人等前手权利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为准,换言之,以被继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时间,确定是适用2年限售还是5年限售。
高新区执行限价公证摇号政策:
【要点解读】
高新区公正摇号售房房源为:2018年6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的鑫江商品住宅项目。
获得预售许可证后一次性申请公证摇号售房。
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与意向购房人签订任何形式的认购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意向购房人收取费用,不得进行与公证摇号售房相悖的任何操作和宣传。
项目准予销售之后、开盘销售之前,准售房源应在售房现场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文件、规划套数、进行摇号的套数、楼号、楼层、房型、面积、单价及总价、其他税费等。
5、进行购房登记的意向购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应符合青岛市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30日、2018年4月18日出台的相关限购限售政策要求;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无其他征信不良记录;
需要通过商品房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还应符合贷款人的规定。
6、入围人不得置换和转移其购房资格。入围人可放弃其购房资格。入围人两次放弃购房资格的,自第二次放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公证摇号。
7、入围人一旦签署选房结果,不得反悔另选。
西海岸执行限价及土拍限商品房售价政策:
【解读】
西海岸新区目前实行备案限价政策,过高备案价将很难通过审批。示例楼盘:中建锦绣城、凭海临风,限售均价控制在12000元/平以下,凭海临风均价主流在10000元/平左右,中建锦绣城在11000-11500元/平左右。
另一方面, 在西海岸土地出让市场上, 2018年以来,西海岸多宗住宅含配建人才公寓用地出让均执行限商品房销售均价政策,目前来看2018年截止目前已出土拍限商品房销售均价主流在11000-12000元/平左右。具体地块,限售商品房均价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