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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海岸新区小学&初中入学招生政策+时间安排+报名流程

青岛特价房2023-05-10 12:52:51来自北京市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5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8000人


招生原则


(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在校生情况合理核定并及时调整


(二)继续实行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全区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4号)《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号)要求进行,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与公办学校相同,招生范围限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的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严格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3〕157号)要求,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最终录取学生名单需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积极做好外来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工作


(五)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


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要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残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各普通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要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区特殊教育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2023年起,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自闭症儿童,招生计划3个班,共18人。不寄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二)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与镇街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三)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及审核方式


1.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4.入学材料审核

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有效性、便利性,力争实现招生报名“零证明”。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1.公办学校


公办中小学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民办学校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省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依然开放报名。如后续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3.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

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家长到校参加电脑派位时,须签订《电脑派位协议》并保留好回执,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4.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五)新建校启用情况


2023年秋季有三所学校(校区)投入使用,包括青岛西海岸新区星海湾路小学(建设用名:朝阳西路小学)、青岛中德生态园礼贤学校小学部、青岛耶胡迪梅纽因学校(民办),启用时间将根据各学校启用条件确定,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六)部分学校招生方案调整


1.星海湾路小学、二十一世纪学校2023年只在第一报名阶段招生,优先满足划定学区范围内前四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前四类学生自愿报名,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其他阶段不再开放报名。今后每年将根据星海湾路小学和二十一世纪学校划定学区范围内生源增长情况,确定是否面向全区招生。


2023年,星海湾路小学计划招收新生7个班;二十一世纪学校计划招收小学、初中新生各6个班,小学和初中均不寄宿。


2.根据市局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取消博文中学、文华中学面向学区外的招生计划


(七)报名入学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类型1、2、3、4)和民办学校(学位类型1、2、3、4、5)报名:5月16日-6月5日,其中小学5月16日、初中5月20日开始

第二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类型5)和民办学校(未被录取但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报名:7月5日-7月8日

补录阶段: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7月16日


具体报名时间见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招生咨询电话:86988782、86988962
招生监督电话:88192020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时间


5月16日—6月5日

报名信息采集时间






6月17日—6月26日

学校审核时间


6月25日

电脑派位录取学校公示时间






6月26日

电脑派位录取学校派位时间


7月4日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5月16日-6月5日,其中小学5月16日开始,初中5月20日开始。

2.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学位类型1、2、3、4、5)。

3.学校审核时间:6月17日-6月26日
各学校具体的审核时间以报名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4.电脑派位录取学校的公示时间:6月25日
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学校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

5.电脑派位录取学校的派位时间:6月26日
报名人数超出规定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第二阶段


时间


7月5日—7月8日

报名信息采集时间






7月9日—7月10日

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


7月11日

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7月12日

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


7月13日

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5日-7月8日

2.报名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和计划继续报名本区民办学校的学生(未被录取的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的民办学校)。

3.报名方式:
报名公办学校的,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直接进入二志愿的录取。同时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学区租房居住;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9日-7月10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11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12日

7.二志愿和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13日



补录阶段


时间


7月16日

报名信息采集时间






7月17日

学校审核时间


7月18日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



1.报名对象: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16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同第三阶段。

5.学校审核时间:7月17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18日


温馨提示

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023年全区新生入学所需证件材料


温馨提示


网上报名时,未经过大数据审核通过的,需上传相应的证件照片,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的图片,按照系统中的提示在相应位置进行上传。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一、关于公办学校学位类型的说明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


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


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


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二、本区户籍儿童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


1.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



2.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3.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4.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三、非本区户籍儿童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


1.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本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


2.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5.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关于入学材料的具体要求


●自购房或租赁房的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两用。


●期房:已购买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并且确已实际交房,可使用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作为孩子入学的报名材料,需在招生平台中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相应照片,并由报名学校审核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自购房产的产权人或租赁房产的承租人需为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居住证须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社保明细需是用工单位为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连续缴纳的,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家长需在孩子入学前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


如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者或法人需为孩子父母,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经营地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


温馨提示


1.建议家长在孩子入学前提前一年了解招生入学政策,以便提前准备好相关入学材料。具体的招生政策以孩子入学当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家长可以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xhaxqjyty)或到各学校了解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2.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在校生数量、新生摸底等数据分析,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辛安街道办事处及隐珠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部分热点学校近几年学位紧张,招生压力较大,预计难以接收房户不一致或租房居住的学生入学。建议在上述热点区域租住的家长尽量到学位相对宽余的学校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01 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有什么要求?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02 上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能参加报名吗?


根据《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留级。凡是已建立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小学一年级。


//03 只是办理了网签合同的住宅类房产能给孩子报名吗?


已购买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新房产,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并且确已实际交房,可使用此房产为孩子报名相应的片区学校。家长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作为孩子入学的报名材料,在招生平台中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相应照片,并由报名学校审核原件。


新生报名时一直是以现居住地作为学生划片入学的依据。如该房产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未能实际交房,无法作为学生报名的依据。家长可根据学生户籍、居住等情况为孩子报名相应的学校。在新房产实际入住后,可持相关材料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学。


//04 学位类型3是否需要提供无房证明?


不需要,学校可以通过大数据核实儿童监护人在本区的房产情况。如遇大数据无法核实的情况,在学校线下审核时,家长可打开“爱山东”APP的“不动产大厅”—“网上查询”—“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交易登记信息证明”—“打印现势含历史”,提供儿童监护人名下的房产情况。


如查询到监护人名下有房产,但不能在8月31日前实际交房,视为无房。


//05 想用孩子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子报名是否可以?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类房产报名的,需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落户地址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子上(落户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即:三代同户、房户一致。 


该情况只在学位类型1中出现,其他学位类型均须使用监护人的房产报名。该情况不需要提供儿童父母在本区内的无房证明。


//06 使用共有住宅房产入学有什么要求?


如该房产为儿童父母双方共有,则房产比例无影响。如儿童父母一方与他人共有,则需要儿童父母一方对此共有房产的产权比例超过50%,学校通过大数据核实产权比例。


//07 小产权房能否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正式的房产证,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在招生过程中,小产权房入学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该小产权房是孩子父母向村集体购买的,可以认可,须将儿童父母一方与村集体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收据)原件提交给报名学校审核;


二是如果该小产权房是孩子父母与其他个人之间的买卖,无法认定该房屋的产权归属,不能作为学生报名的依据。


//08 公租房如何入学?


此类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家长可参照第五种学位类型为孩子报名。须将儿童父母一方与公租房所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交给报名学校审核,其他入学材料与第五种学位类型一致。


//09 对报名所用房产的使用用途有什么要求?


房屋的使用用途须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两用。


//10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1.居住证

居住证须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2.社保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社保明细须为用工单位为其在西海岸新区连续缴纳的,截至2023年7月31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因此需要家长在孩子入学前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


3.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或法人需为孩子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地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截至2023年7月31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


4.自有住宅房产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入学材料中的自购房产的产权人或租赁房产的承租人须为孩子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在有效期内,且登记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


//11 在APP上报名时,应该使用哪位监护人的信息进行注册?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

建议与儿童同户(包括集体户)的父母一方作为注册人。


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

①第四种学位类型,建议以房屋产权人注册报名。

②第五种学位类型,建议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法人)作为注册人;


注意事项:

①只有儿童监护人的相关材料可作为入学依据。

②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名一次,且与初次报名的家长信息绑定,其他家长不能重复报名。


//12 家长在APP上注册时提示“手机号码已注册”或显示“用户与本人信息不符”,应如何处理?


出现这种问题时,可电话联系“爱山东”APP客服,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用户中心,在最下方点击【联系我们】,将情况通过热线反馈,等待技术人员修复后再进行报名,防止报名数据错乱影响孩子入学。


//13 报名时出现网络卡顿怎么办?


一是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二是平台对接了公安、不动产等多个部门的大数据,调取数据时会有延迟,会导致报名页面的加载时间过长甚至卡顿,请家长耐心等待或再次尝试。


今年第一报名阶段有21天的信息采集时间,可以充分保障家长完成报名,建议家长在非高峰时间段报名,便于大数据的顺利对接和学校的后期审核。


//14 家长在报名时发现学生信息填写错误应该如何修改?


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以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如发现选错报名学校,家长需要删除原来的报名信息,重新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关闭,本阶段家长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能再进行更改。


//15 双(多)胞胎如何报名?


平台允许同一位家长给自己的多个孩子报名,双(多)胞胎的家庭,可以在招生平台中用同一位家长注册,按照平台要求完成其中一个孩子的报名,然后在【我的报名】中点击【继续报名其他学生】。


每个孩子的基本信息、填报过程、审核及录取结果等都是独立的,互不干扰。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家长需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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