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旬大爷索要20万彩礼,法院裁决17万退还房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则案例:七旬大爷闪婚闪离,要求对方归还20万元彩礼,法院最终裁定返还17万元并归还房产。
正文:
近日,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例,七旬陈大爷与年轻20多岁的张女士闪婚后闪离,陈大爷要求对方返还20万元彩礼。在不到一个月的婚姻中发生矛盾后,张女士离家出走并提出离婚。虽然陈大爷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张女士退还20万元彩礼、3万元金首饰,并将给予的50%房产产权份额变更回自己名下。法院审理认为,彩礼未用于举办婚礼等,最终裁定:准予双方离婚;张女士退还17万元彩礼、金首饰,并协助将房产50%产权变更至陈大爷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