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点:青岛:收购已建成存量房用作保障房。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征集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计划将其用作
保障性住房。此次征集不仅范围广泛,还对项目的
交通便利性、
配套设施、手续齐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这一举措,将有效缓解住房压力,并保障市民的
居住权益。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近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内容是关于征集已建成但未出售的商品房,计划将这些房子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这个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也意味着未来青岛的住房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房屋类型包括住宅、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等。公告特别强调,征集的项目应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同时相关法律手续齐备。
收购的房源则需满足三个条件:第一,项目所在地的交通状况要好,设施要齐备,相关手续需齐全;第二,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第三,作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
收购价格将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上限,包含土地划拨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房源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这些资料全部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扫描件。
青岛市这次征集未售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举措,无疑是一个多赢的策略。一方面可以盘活存量房源,减少开发商的库存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保障性住房选择,缓解了住房难题。特别是在当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这项措施显得更为及时和重要。
从政策的角度来看,此次征集不仅有利于优化城市资源配置,还能够有效提升城市的宜居度。这对青岛未来的发展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同时,作为一项长期机制,它的实施和效果也需要市民和相关部门的持续关注和监督。希望青岛市能够通过这次征集,真正实现改善民生、保障住房的目标。
总体来说,这项政策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住房供需压力,对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期待未来有更多的城市能效仿青岛的做法,共同推进住房保障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