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支持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未售商品房,用作
保障性住房。全市范围内已
竣工验收的
住宅、
办公楼、
商业营业用房等项目均可参加。收购价格参考同
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项关于收购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告,支持国有企业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这些房源,进而进行配售或配租,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升全市居民的住房保障水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通知》,青岛市此次征集的项目包括市内所有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出售的住宅、办公楼以及商业营业用房等项目。项目和房源必须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且手续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针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而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应为整栋或整单元。
此次收购的价格将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具体包括土地划拨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参与报名的开发建设单位需提供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源明细表等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青岛市此次启动的存量商品房收购计划无疑是一个大动作,背后承载了政府对提升市民住房保障的决心。从政策细则来看,政府不仅明确了收购的房源类型,更是将配售和配租的细节做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房源能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此举不仅能有效盘活存量商品房市场,还能缓解目前部分区域住房紧张的现状。在当前房市形势下,这一方案无疑为开发商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机会,真正实现了双赢。
青岛市的这一政策无疑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未来,期待更多的城市能够推出类似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为更多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