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限购、限贷、限外,楼市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非常规的行政调控手段,近日,关于"限价令"即将出台的传言,引起了业内和购房者强烈关注,各方意见也多有分歧。
编者按:限购、限贷、限外,楼市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非常规的行政调控手段,近日,关于"限价令"即将出台的传言,引起了业内和购房者强烈关注,各方意见也多有分歧。本期今日话题,邀您一起关注传言中的限价令。
限购令扩张 限价手段欲行?
限购令扩张将覆盖30城市 二线城市被重点监测 华夏时报
当“限购令”当道,似乎仍未能阻挡住房地产市场努力“向上”的劲头,这令政府不得不考虑继续扩大“限购令”的执行范围以及加大落实力度。11月10日,兰州成为计划实行“限购”的第十六个城市。与此同时,记者从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凡是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都要求落实国务院实行的限购措施。“限购令的队伍必然要继续扩充,据悉,初步计划不少于30个城市。”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如是说……>>详情进入
楼市调控再加码,限价令或成最严政策 上海证券报
据悉,有关部委正着手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一句该办法,价格主管部门将可以读房价进行直接行政调控。该办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当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售闲置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闲置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按照《价格法》规定,5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包括: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分析人士据此认为,国家有关部门通过有形之手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并不奇怪。 >>>详情
"限价"不是新鲜事 限购限外限贷限价共奏"四限令" 搜房网
此前,上海已经出台"通知"规定,"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强化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等的指导和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已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据传,上海的"限价"意在使新盘售价只能降不能升而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也规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的,价格综合管理部门可对企业给予告诫,严重者进行处罚。
最严厉的当属北京版限价,按照北京市11月8日出台商品房预售新政,房企在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时,不仅要明确预售价格,还要明确优惠幅度。而从今年5月开始,北京就已停止向高价房发放预售证。业内认为,上述规定实际上已相当于价格干预,尤其是"明确优惠幅度"的条款略显严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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