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诸多业主也表示了维权的无奈,按照合同,佳兆业并未违约,只是相关部门将佳兆业的房源进行了锁定,不知如何维权。
追债金融机构已达24家
诸多业主也表示了维权的无奈,按照合同,佳兆业并未违约,只是相关部门将佳兆业的房源进行了锁定,不知如何维权。
初是去年11月28日,深圳规土委将佳兆业位于深圳的佳兆业城市广场三期、佳兆业悦峰花园、佳兆业龙岗大道1号、佳兆业假日广场等多个项目未售房源进行了锁定。
当时深圳规土委对媒体回应称,只是接到上级通知执行锁定,已网签备案的房源不受影响,但只签了认购书尚未办理网签的购房者,暂时不能办理手续。
随后,佳兆业房源被锁项目越来越多,到去年12月21日,佳兆业在深圳的三个已落成项目的若干未售房源、三个自持物业的若干单位业权、八个处于发展阶段及用于未来发展的物业项也都被限制或叫停。
由于深圳项目对佳兆业的整体业绩贡献颇多,此番被叫停引发了诸多债权人的担忧。
随着1月1日佳兆业未能按期偿还汇丰银行4亿港元造成违约,虽然时隔几天后汇丰银行豁免了佳兆业提前还款的责任,但佳兆业早已陷入了一波又一波的债务风波。
继中信银行等19家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对佳兆业的若干资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后,昨日,本报记者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发现,又有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加入该行列。至此,共有24家金融机构欲查封佳兆业资产。
而且佳兆业已有6.73亿元银行存款,被冻结和罚扣。
“如果佳兆业账户持续冻结、物业持续查封,房源持续锁定,除非仍有大量周转资金,否则现金流必然断裂,必然会对更多合作伙伴构成违约,如果再出现工程款支付不能,则在建楼盘很可能面临烂尾,购房者的顾虑绝非杞人忧天。”深圳房产律师张茂荣表示。
“购房者的法律风险因已付房款多少而不同。”张茂荣说,已结支付完毕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含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及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规定,即便是楼盘烂尾,佳兆业资不抵债,购房者也有优先受偿权,可以在工程价款、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普通债权之前优先受偿,风险较小。
而仅支付定金或小部分购房款(如仅支付三成首期款)房源未锁定、合同已备案的,理论上说这部分合同佳兆业还可以继续履行,如若佳兆业破产清算,这部分购房者的债权属普通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风险较大。仅支付定金或小部分购房款房源已锁定、合同未备案的,也属普通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属风险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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