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北京,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时,要去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近期该委研究确定,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老经适房,再上市可以直接交易,不再需要由住保部门出具 放弃回购的相关证明材料。
限价房再上市补差价按计税价算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随着北京 批限价房陆续将“满5年”,这些限价房上市交易“解禁”,那么上市交易时,需要补交与商品房价差的35%,这里商品房价格如何计算?成为了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将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
2008年北京推出了限价房制度,为了防止投机行为,政策规定,限价房在取得房屋 证或契税完税凭证满5年的,才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要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差的35%向 上缴土地金。
2008年摇号配售、2009年开始入住,包括旗胜家园在内,全市首批限价房涉及9个项目,共计约2.7万套。这些限价房陆续将“解禁”上市交易。
由于限价房购买价格是明确的,那么如何计算35%的价差到底有多少,关键就在于同地段商品房价如何计算。
此次市住建委明确,在北京公布限价商品住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之前,购房家庭缴纳房屋契税后,是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原购房价格之差的35%交纳土地等价款。目前,大部分二手房交易时申报计税的价格都是低计税价,因此实际执行中,这些限价房交易时也将按照低计税价算土地。
作者: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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