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商贷自助提取办理服务指南。该指南介绍了具体的业务申请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及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提取额度、提取时间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详情请参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
近日,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商贷自助提取办理服务指南。该指南介绍了具体的业务申请对象,包括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以及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融机构范围。在青岛市范围内,实现自助提取的金融机构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而在异地购房的情况下,可使用的金融机构则有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等。办理商贷自助提取的条件包括第一借款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申请人需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至办理日期当月已偿还至少一期,并持有正常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I类借记卡。办理渠道包括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或到管理处柜台办理。办理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借款合同等。办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结。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并不与贷款还款有关,职工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如有任何咨询,可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或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