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青岛住建局发布消息,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正式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指出,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9月底国家发布将认房不认贷纳入地方政策工具箱,青岛此举正式将该政策推向市场。意味着在青岛区域没有贷款记录,即可购房算首套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进一步利好购房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