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青岛房小秘>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新政出炉!保障性住房税费政策解读

青岛房小秘2023-10-05 20:28:48来自北京市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保障性住房税费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保障性住房项目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涉及到印花税的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和购买人也可以免征。此外,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于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情况,也可以免征契税。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此外,保障性住房项目还可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将由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