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该条例共九章六十五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保护区管理、运营与服务、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管理,并保障运营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条例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的范围和定义,以及相关职责分工。在资金保障方面,济南市将设立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资金,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发展。此外,条例还要求相关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文明乘车宣传活动,同时允许公民和组织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扰乱管理秩序和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