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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投拟撤出青岛东方伊甸园,25%股权1.52亿转让!

卓易数据2023-12-21 17:40:31来自北京市
12月21日,从交易平台获悉,青岛城投地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青岛东方伊甸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底价15249.93万元,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10点,据悉金茂或将股权收入囊中持续赋能高新区。

青岛东方伊甸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于2016年,股东分别为青岛青茂置业有限公司(41.67%)、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3.33%)、青岛城投地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

据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0.71万元,利润总额-377.7万元,净利润-283.27万元,资产总额69309.55万元,负债总额9790.49万元,所有者权益59519.07万元。
12月11日,青岛城投集团批复同意青岛东方伊甸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除转让方外,标的企业现股东为青岛青茂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其中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持有的转让标的企业25%的股权未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无任何形式的经济纠纷;未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

据悉,东方伊甸园项目备受青岛市民关注,对青岛高新区发展意义重大。10月31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表示,伊甸园项目将于2023年底完成室外地形整理及绿化种植工作,2024年完成土建、机电施工,2025年竣工并达到开业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按要求按时足额将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25%股权挂牌底价的30%作为保证金缴纳至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确定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本次交易价款支付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如青岛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未能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延期付款期间为:转让方收到首付款后第一个工作日(不含当日)起至收到最后一笔尾款当日(含当日)止;延期付款利息=延期付款金额*延期付款期间/360*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在青岛产权交易所进行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公开挂牌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印花税等)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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