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青岛商业贷款调整住房套数认定,以区(市)为单位后,青岛公积金中心也正式发文,优化套数认定标准。
![](https://fcqimg.soufunimg.com/pc/fcq/2024/07/01/d78c7fb7-8c11-4b90-9427-b9e4dc98532e.jpg)
为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更好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我市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二套房认定,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优化组合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质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商业银行开发组合贷款线上交互程序,实现抵押、撤押材料线上传递和业务线上办理。目前,组合贷款线上交互合作银行已达10家。
通过政银联动、数据传输的方式,推动组合贷款抵押撤押信息互联互通,先后实现新建商品房、再交易住房组合贷款线上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