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作为购房者的你一定被开发商要求支付过定金、订金或诚意金,这三者有什么区别?许多人分不清楚!在这里,让我们来谈谈它们的区别。
定金
定金是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担保的保证方式,也称为保证金。
它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法律效应,具有履行担保债务的作用。
2、当事人约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证。
3、根据法律规定,定金金额不超过主合同目标金额的20%。
4、履行合同,定金必须作为房价或债务人回收。
5、支付定金的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人不履行合同,返还两倍。
订金。
房屋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预约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取得了该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它具有如下特点:
1、视为预付款,没有法律效应,没有履行担保债务的作用。
2、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成为价格的一部分。
3、订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不约定。
4、无法履行合同的,无论哪一方违反合同,订金可以原数退回。
5、收到订金的一方违约不需要返还两倍,支付订金的一方风险很大。
诚意金。
二手住宅交易市场中常见,新房交易中较少,会以订金的形式呈现。购买者支付小额金额,表达诚意,中介人向住宅主谈论住宅价格和其他事情。
它具有如下特点:
1、法律上没有诚意金,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
2、达成购房意向,诚意金可抵房费。
3、无法达到购房意向,需要无条件退款。
4、诚意金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不约定。
5、购房者和中介人就诚意金退款达成书面协议。
看了以上内容,就是买房交易流程中涉及到的各种“金”,特别是定金和订金之间,一字之差,被开发商钻了空子,买不到房间也拿不到定金,那就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