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过了近半年的调整后,开发商的定价策略已经发生变化:5月本报与中国不动产研究中心的联合调查中,并没有开发商直接选择降价;而经过5个月的调整,已经降价或者通过促销变相降价的开发商已占20%,但仍有17%的开发商表示“绝不降价”。
四季度房价下行可能增大
陈志说,“12月1日实施前,北京有可能出现一个供应潮。”按照北京的相关规定,申请预售的周期为10天左右,因此从昨天算起,到12月1日正式实施本《办法》,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因此,不排除开发企业“躲避”监管,而集中办理预售许可,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出现一个小的供应潮。
另外,他分析说,预售资金被监管的好处就是能保证每一个开发项目完工。否则,有的开发商还未开发完一个项目就拿预售款开发另一个项目,一旦市场变冷,房屋销售停滞,两个项目都不能完工,就导致购房人得不到房产。即便能退回购房款,还是购房人受损失。
对于预售资金被监管的影响,陈志表示,《办法》规定必须达到购房人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资金才能被全部放开。为了能得到这部分资金,开发企业必须积极卖房,从而减少捂盘惜售的情况。而在市场处于观望期的时候,开发企业很有可能通过调整价格的方式达到目的。因此,今年四季度北京房价下降的可能越来越大。
中小企业可能面临出局
>>开发商
北京某大型国企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规范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一部分中小型房企很可能被淘汰出局。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他们来说,部分预售款被监管后,对他们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但对于中小型房企,肯定会影响他们的购地和继续开发。这就等于变相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的门槛,达不到要求的就会自动被淘汰。政府部门从而将能更集中地对剩下的房企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购房人会更放心,因为他们能够知道自己的预付款用在了哪里。
而对于市场的影响,另外一位开发商代表认为,北京的市场很特别,外来需求压力很大。而土地又非常稀缺,预售资金被监管后,开发周期和成本可能会变长变大。对未来长期房价的影响将是趋涨的,不过不会像2009年那样疯涨。
“链家地产”认为,《办法》12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为固定,开发商近期实现在建工程完工可能性很低,这样有在建工程的开发商的预售款理应将在12月以后进入暂时的冻结状态。因此,面对11月北京供地的增速,开发商的拿地积极性可能很高,以求赶上“自由资金”末班车。
由于以上市场动向,开发商在面临资源大量入市、价格平抑契机的同时,又面临着资金紧张、调控深入、监管加速落实的挑战,处境越发尴尬。开发商行业内博弈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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